“石”是在秦朝和汉2113朝时作为质量单位使用。1石=4钧=120斤。一斤大约为258.24克,5261那么一石就大概有410231公斤。
“石"在古代作为容量单位,相当于重量,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粮食都有所不同。在三国时期,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石1653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
出土的有一件铁质秦权,上面的铭文显示这枚铁权的重量是一石重。根据铭文显示,这件秦权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的标准秦石权。
扩展资料:
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石有所不同。
1、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黍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
2、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据《梦溪笔谈》卷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在宋代1石合92.5宋斤,即59.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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