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招生标准,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公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1~12日(星期六、星期天)。
2.报名办法: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7月16日~17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1)在本市购房并具有房产证,父母双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或一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2年以上)的,凭房产证到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2)在本市无房产证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①父母双方在昆山居住均满2年或一方居住满4年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居住证;②随迁子女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经居住地计生部门审核或独生子女证;③父母双方在昆山工作均满1年或一方工作满2年的,提供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指定公办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按父母在昆缴纳社保年限依次有序解决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父母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稳定收入,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到民办学校(含外来工子弟学校)报名。
继续实行同一房产证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政策。在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