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石横镇中心小学王庆平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
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
看了该规定的标题和所有正文内容,里面表述的都是中小学,而没有说明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也属于中小学的范畴之内,那此规定就应该适用于所有公立的小学、初中和高中。
中小学补课的最新规定
学校收取补课费是不合法的,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具体规定如下: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
1、在学校附近和广场中心大量发放宣传传单。这主要是增加宣传范围,把辅导班知名度打出去。 2、在居民区设立辅导班咨询点。这和上面说的学习方法咨询点不一样,这个咨询点主要是宣传我们补习班的特色,办班地址,师资力量等。 3、选择口才较好能吃。
一对一辅导我国中小学教育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深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老师、家长在学生正常接受的教育教学之外,还要求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奥数班、网校、家教等辅导训练。而此类辅导训练往往是有偿服务。虽然近几年教育部一直倡。
2018年中央关于中小学生补课法律
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中规定: 1、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订购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学具。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节假日、寒暑假等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