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由于艺考生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多,家长们的观念改变,这也是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选择了参加音乐艺考培训的一个原因,下面就给大家说一下关于音乐艺考中的录取规则和标准。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院校(专业)分本科和专科两批招生。教育部批准30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5咨询独立建立本科院校和我省招生的学校提前同意承认学校的“所有+学校”和“学校考”主要承认工作进行之前平均本科批承认。其他同批录取学校(专业),由联考、“联考+校”、“联考”顺序倒班存档,录取。
(二)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不分文理科)、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三)投档分数排序
艺术院校(专业)的总分是750,和高考总分(文化课程的分数占40%,技术问题得分占60%)排名的高考总分(文化课程的分数占40%,技术问题得分占60%)。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业成绩40%+普通考试成绩2.5%。考生总分排序规则是:按总分从高要低,总分一样,根据艺术部门所有考试的结果,高考的语言,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科学是数学课程秩序、规则之前的成就同样是高排排序。
(四)投档规则
1.实行“统一考试”的高等学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制度。档案,按照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总分高低排序,逐一检索考生高校志愿档案。
2.实践“系统+学校”的院校(专业),学术录取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技能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实际在我们省统一考试合格,认识学校的合格成绩考的学院和大学,网上录取将密集的总分,在我省统一考试合格和学校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考生志愿者的命令下一次性投档案到招生院校。
3.实施“学校考试”的高等学校(专业),文化类课程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技术类课程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我省招生办根据学校提供的考核合格考生的名单和文化分上网情况,将复试考生按考生志愿订购一次性档案。
录取方法
我省招生办报考档案考生,由学校根据该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规范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